英国大学对“学术抄袭”态度为何那么严厉?
我记得第一次对“学术抄袭”一词有概念,是在大学本科的最后一年。
当时,我已拿到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SE)的研究生录取通知,忙着向学长学姐请教如何展开在伦敦的生活,却突然得知:一位我视若天人的学霸师姐,因“学术抄袭”险被LSE开除。
她毕业论文中的一句话,没有注明来源,被论文评审明确指出了出处。“学术抄袭”这个罪名就此坐实。
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这个学术大忌离我其实很近。简单来说,抄袭就是借用了别人的词句、想法和文章结构而没注明出处。
去LSE读书前,我一直以为自己在国内接受的学术训练已十分规范。事实证明,文化是存在差异的。
到英国后,我所在专业的学监给所有学生讲了10周学术道德课,引经据典还推荐了近20本论述学术道德的专著。而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避免抄袭,怎么小心都不过分。
LSE的学术规定中,所有上交的作业和论文必须是学生原创的,所有引用和借鉴他人的内容,除常识外,必须加上引号并准确标注出处。
如果与他人合作或是小组研究的成果,必须获得合作者允许,才能作为原创内容写入论文,否则按剽窃处理;即便是自己思想的火花,也只能闪耀一次,一文多投也按学术抄袭处理。
必须注意的是,将别人的观点换种表述,仍属于抄袭范畴。
即便引用的不是一段话,而是一个结论、一种假设、一个数据,也应明确注释。
学术论文有不同的注释方式,无论你选择芝加哥模式,还是哈佛模式,一定要通篇统一、严格规范,否则仍可能落入抄袭的窠臼。
“常识”是个灰色地带。我师姐就是“折”在了对“常识”的不同理解上。
给她惹来麻烦的那句话在国内的国际政治领域相当于公理,和“太阳从东边升起”一样人尽皆知。然而在那位英国评审眼中,这是其他中国学者的研究成果,我学姐没注释就是将其据为己有。
所以,国内和国外对常识的理解不一样,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写好论文后,带着问号多读几遍,一切有可能变成意外抄袭的内容,或者标注出处,或者删掉不用。
一旦不幸发生,也不要万念俱灰、束手待毙。因为学术抄袭的处罚十分严厉,一般会有一场听证会,被控学生可以申辩。尽早联系学生会和其他学生维权组织,会有专人为你提供帮助。
而被控抄袭的学生一方面应表达并非有意抄袭,另一方面也应积极配合学校的调查。诚恳而坚定的态度通常能换来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