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段时间收到很多朋友关于移民、美国、签证等的问题,特此整理了一下其中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美国公民的近亲属中的孩子与亲属移民第一优先中的美国公民的未婚子女有何不同?在申请手续上有何差异?
根据移民法的概念,美国公民的近亲属指美国公民的配偶、孩子、父母。作为美国公民近亲属的孩子必须是末满二十-岁的未婚人士。在目前来说,美国公民的近亲属在申请移民时,虽然也有配额。但名额宽裕,无需等待签证。作为第-优生的美国公民的未婚子女是指美国公民的已超过二十-岁的未婚子女。一旦已婚或超过二十一岁的人士就不得作为美国公民的近亲属。申请移民时得按照移民优先类别排队申请。
2.在移民法上合法婚姻所生孩子和合法子女有何差别?
双亲合法结婚后所生,且末年满二十一岁的未婚人士为合法婚姻所生孩子,只要是合法婚姻所生的孩子,在父母亲申请移居美国,并且在签证批准后,首次入境时,孩子只要未满二十一岁且未婚。就可以随父母同时移居美国。合法生子女是指合法婚姻所生,但已经超过二十-岁,或已婚的人士。这类人士如要申请移居美国要按照优先移民类别排队申请。因此,要作为孩子而随父母移居美国必须有两个前提,一是二十一岁以下,二是木婚,缺一不可。
3.事实婚姻所生子女在移民法上属于哪一类别?
事实婚姻是否得到美国移民法的认可,要看事实婚姻在其本国是否得到承认。如果本国法律承认事实婚姻,从美国移民法的角度来说,由事实婚姻所产生的该子则与合法婚姻所产生的孩子一样,都是合法子女。如果本国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所生的孩子如要依父子关系申请移民,则要根据本国(或父亲居住国)的认领程序,将孩子认领为合法子女后才能申请移民
4. 什么是继子女?
继子女指随生父母的一方再婚,通过父母一方与新婚偶之间的关系建立继养关系,成为新婚配偶的继子女.如果父亲或母亲与新的配偶之间不存在婚约,继养关系没有通过婚烟而建立,也就不存在法律在上的继子女关系。如果父亲或母亲的新婚配偶是美国公民或美国永久居民,只要孩子是二十一岁以下未婚者,就可以随再婚的父新或母亲移民。
5.通过法律认领为合法子女的非婚生子女与收养子女这两个概念有何区别?
通过法律认领为合法子女的非婚生子女与签证申请人之间本来就有着亲子血缘关系,所不同的是孩子出生的时候,父母之间未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存在,但出生后,父母之间通过婚姻或其他法律程序将孩子认领为合法的孩子。完成法律认领手续后,孩子即可按照合法父母子女的关系申请移民。收养子女指通过法律程序将他人所生的孩子收养为自己的孩子。除非所收养的孩子是家庭里兄弟姐妹间的孩子,一般来说,收养子女与收养父母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一旦收养关系统建立后,美国法律视养子女为养父母的子女,养子女的亲生父母即解除所有与该子女的法律关系。养子女享受与亲生子女平等的法定权利。因此,美国移民法规定,被收养子女的亲生父母不得以这种已经解除了的亲子关系申请移民。
6.在申请非移民签证时,如何证明没有移民意图?
各种非移民签证不仅都牵涉到是否有移民意图的问题,而且都要明确证明没有移民意图,才能得到签证。一般来说,配偶及孩子是否仍留在本国;回国后是否有稳定的工作;在本国是否有相当稳定的经济基础,是否仍有存款;在国内是否有住房;在美国的活动安排是否包括回国的时间等有关资料都能被用来证明是否有移民意图。
7.短期非移民签证是否可以延期?
除个别签证外,非移民签证一般可以延期,但有一个最长的有效期。各种不同签证的最长有效期不一样,例如:B类签证入境时,一般只给六个月,然后可再申请延长至一年。F-1学生签证根据1990年以前的法律最多只能延展到八年。但是1990年的新移民法取消了对F-1学生签证的时间限制。J-1签证的时间最长延长期要看不同的交流项目而定,具体可参考非移民签证有关部分。
8.如何申请签证延期?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在提出签证延期或转换签证的申请时要填写表格(Form I-539,Application to Extend/Change Nonimmingrant Status),在原有签证到期前十五天到六十天之内呈给移民局。
同时应说明申请延期或转换签证的原因。申请签证延期必须向移民局阐明需要延长签证的原因,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例如:学校出具的说明延长签证的原因的信件,项目资助的人的信件等有关材料。
9.为什么非移民签证的有效期长短不一?为什么签证持有者逗留美国的时间不一样长?
签证有效期是根据每个人来美国的不同的目的、进行不同的活动而定的。一般来说,来美国要进行的事都可以在签证有效期内完成。比如说,探亲签证持有者有六个月的时间,最长可延至一年来进行探亲访友;公事出差的也有一年来处理事务;学生的签证长短主要看所学科目需要的时间;培训人员的时间则根据培训计划而定,等等。
10.是否只要有签证就可以合法逗留美国?
各种签证有各自不同的签证目的。入境后,签证持有者遵守美国法律,根据签证的目的、计划,从事活动的,都有权利在签证有效期内合法逗留美国。但是,如果在签证有效期内进行非签证目的的活动,一旦被移民局发觉或查获,则可能会被逮捕、罚款或驱逐出境。
11.非移民签证持有者的随行家属对主要签证持有者的从属性如何?
非移民签证,例如B-1、F-1、H-1、H-2、H-3、J-1等签证,为主要签证,(principal visa),其随行家属所持有的签证,例如:B-2、F-2、H-4、J-2等签证为派生签证(derivative Visa)。一般来讲,派生签证从属于主要签证。例如:有条件获得派生签证的随行家属在美国的逗留时间从属于主要签证的逗留时间,一般不重超过主要签证的逗留时间。在主要签证持有人的签证期满离境时,随行家属也应同时离境。
随行家属在美国的工作问题,不同的派生签证有不同的规定。具体可参考非移民签证有关介绍。
但是,如果随行家属入境后,申请转换成其他非从属性身份,例如:从F-2随行家属签证转为F-1学生签证等,原有的随行家属签证已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其在美国逗留的时间、工作权益等,则根据已经转换的签证而定。
12.所谓转换签证类别是什么?应该在哪里办理手续?
转换签证类别一般是指某外国人士在取得一种签证,进入美国后,申请转为另一种签证。例如:外国学生的家属,持F-2签证进入美国后,希望作为全日制学生,通过考试、得到学校的接受.申请转为学生签证。这种情况在移民法里称为"调整身份"( To adjust the status).除了几种非移民签证不能转换以外,如果原有签证属于可转换的签证类别,入境时,移民局签发的有效期也未过期,一般是可以申请转换至其他签证类别。申请转换签证时,必须证明申请人符合新的签证的要求。如果申请转换成另-种非移民签证,则应该证明没有移民意图。但是,如果签证持有人违反移民法的规,例如:在美期间未经移民局许可。擅自参加有报酬的工作,原有签证已过时或无效等,移民局-旦发现,其转换签证的中请则不会被批准。转换的签证类别可以是从某种非移民签证转换为另一种非移民签证。也可以从某种非移民签证转换为移民签证。具体哪种签证可以申请转换,哪种签证不能转换,请参考有关移民和非移民签证的详细介绍。
申请转换签证类别时,如果所持的签证还未过期,申请人可以在美国国内向对其居住地有管辖权的移民局提出申请。申请表格以及其他证据、资料应同时附上,交给移民局地区办公室,或交给移民局地方办公室,然后由其转给地区办公室。
13.转换签证类别有什么限制?
一般来说,有几种签证是不能转换的,签证持有者到期就得离境。例如:K类签证。签证有效期为四个月,持有者是作为美国公民的未婚配偶来美国,法律规定入境后三个月内要结婚,没有结婚的必须离境,不得转换成其他非移民类签证。 B-2签证要转为 F- l学生签证也有一定的限制,移民局如果发现申请人的入境动机是为了就学而不是探亲,则一般不予转换。但是如果在申请 B一2签证时,向领事说明有到美国了解学校的计划,领事在签证上注明,入境后转换为学生签证则会比较顺。持有 J类签证的外国人士如果要接受长期聘用,由此申请永久居民权,也受回国两年的限制。